我国宪法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它高于其他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其他法律必须遵循宪法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的基础和指南。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它对所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都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任何法律、法规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宪法确认和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规范了国家权力的运行,防止权力滥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我国宪法从1949年的《共同纲领》到现行的1982年宪法及其修正案,经历了多次修订,体现了国家在不同时期的发展方向和人民的意志。
综上所述,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