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居住证办理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以家庭为单位,通常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作为申请人。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无独立户籍的已婚家庭和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可以独立申请。
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告知申请人。
材料齐备的,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街道办事处在30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情况和住房状况进行走访核查。
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收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对住房情况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材料送区民政局进行收入认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接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送的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并将结果录入信息系统。
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公示1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书面核准批复,由社区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所需材料可能包括:
《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材料、现住房证明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在本市税务部门2年以上完税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残疾证明、优抚证明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