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扣分的违章罚款缴纳方式如下: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在交警大队用银行卡刷卡缴纳罚款。
当事人可以通过银行的网上银行服务或自助终端进行转账缴纳罚款。
如果违章发生在异地,可以寻求当地朋友的帮助,携带违章通知单、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的复印件进行代办理。
建议选择就近的银行或交警大队办理缴纳罚款手续,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