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门牌的发放流程如下:
申请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
申请条件:宅基地房屋完成村乡两级确认后。
申请程序:向公安机关申请编制门牌。
编制原则:一宗宅基地一个门牌。
编制单位:公安机关。
发放流程:编号完成后发到村里,再由村里发给农户。
门牌作用:门牌号不是产权证,不能作为确认产权归属的依据,仅作为地址标识。
建议:
村民在申请门牌号时,应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咨询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村委会在拟定门牌号码时,应严格按照“一宗宅基地一个门牌”的原则进行,确保门牌号的准确性和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