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收据上可以盖 财务专用章或 公章,但不得使用 合同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是单位财务记录用的专用章,具有体现单位财务管理水平高低的功能。在一般的收据和发票上,可以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公司公章,但不可使用合同章。
公章是用于证明某机构或组织身份及权利的标志性印记,如同法人或自然人的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
如果收现金,可以盖“现金收讫章”或财务章,注明现金收款。
建议:在开具订金收据时,建议优先使用财务专用章,以体现其作为财务结算票据的正式性和合法性。如果对方有特定要求或需要更高的法律效力,可以考虑加盖公章。无论使用哪种印章,都应确保盖章位置正确、清晰,并在收据上注明必要的信息,如日期、金额、定金用途等,以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