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到期后 六个月内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商标局将对该商标进行注销。具体规定如下: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需要继续使用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如果在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因此,商标在到期后六个月未续签的情况下,将会被注销,不再享有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等。建议在商标到期前及时办理续展手续,以确保商标权的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