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全称 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主管部门的授权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以下简称“路产”),维护公路合法权益和为发展公路事业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路政是交通系统的一支执法队伍,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7月1日起实施),依法保护公路设施和维护公路路权。路政执法队伍的前身就是公路派出所。
路政单位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道路养护与维修:确保道路畅通无阻,对路面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破损的路面、桥梁和交通设施。
2. 公路巡查:实施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公路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3. 查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
4. 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防止违法建筑侵占公路用地。
5. 审批和监管公路设施建筑:审批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跨)穿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
6. 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秩序:确保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得正常秩序,保障施工安全。
7. 调查和处理公路管理法规违反行为: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得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8. 责令停止行驶:对损坏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又不接受查处得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9. 办理路政复议案件和参与诉讼活动: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的诉讼活动。
10.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总结:
路政是公路路政管理的简称,是交通系统的一支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保护公路设施和维护公路路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确保公路畅通、安全和高效运行。路政执法队伍的前身是公路派出所,负责公路巡查、违法行为查处、建筑控制区管理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