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利息主要涉及以下科目:
应计利息被视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因借款而产生的费用,因此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中。当企业向银行或债权人支付利息时,这笔费用会计入“财务费用”科目中。如果企业获得利息收入,则应计入“利息收入”或“其他收入”科目中。
这是一个总账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应付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这是指企业在发放贷款、持有债权投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过程中,未来应收取的利息。这一科目用于反映和监督企业应收利息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属于资产类科目。
综上所述,应计利息主要计入“财务费用”或“应付利息”科目,具体归属取决于利息费用的性质和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