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税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项:
包括商品销售发票、运输发票、海关出口报关单等。
如出口报关单、出口装箱单、提单等。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原产地证明、贸易协定证明、交易合同等。
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明或相关的税务证明文件,以证明申请人的合法纳税人身份。
包括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银行地址等,以便将退税款项汇入申请人的账户。
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一份。
《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一份。
一份。
如果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
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
需要提供四份。
需要提供四份,分别提交给地税局、财政局、州人行。
需要提供两份。
一份。
一份。
两份,分别提交给地税和人行。
如果企业开具的是缴款书或网报缴款书,则提供三份,专管员需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如果企业开具的是转账完税证,则提供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以及电子缴款书凭证两份。
如果涉及减免退税,需提供两份。
需要提供两份。
需要盖公章,包含退税原因、退税金额、退税单位名称、账号信息、开户行信息、银行开户行行号、退税申请日期等信息。
信息要素要全,包括收款单位账号、开户银行、报关单号等,所有要素必须填写完整。
原件和复印件都需要盖公章,复印件需包含“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信息。
需要提供报关单的相关电子信息。
包括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和收汇凭证资料、产成品出入库单等。
需要提供。
需要提供。
31. 出口货物品类明细及工艺流程:需要提供。
32. 主要原材料及供应商情况说明、原材料发票及采购合同、入库单领料单:需要提供。
33. BOM表(物料清单):需要提供。
34.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如果是委托出口,则需要提供。
35. 收汇材料:按规定需要提供收汇材料的企业还需提供收汇凭证。
36. 出口货物报关单:需要提供。
37. 出口销售发票:需要提供。
38. 进货发票:需要提供。
39.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需要提供。
40. 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如果以到岸价CIF结算,则需要提供。
41. 核销单:需要提供。
42. 出口收汇核销表:需要提供一式两份。
43. 进项发票: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