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辩解证据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
提出证据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有原件对照。
指出证据展示形式与证据本身存在的形式矛盾。
论证证据主体或内容本身是否违法。
指出证据收集方式过程是否合法,证据形成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即使证据形式和内容合法,也要证明其与案件事实不相关。
如果对方在应当提供证据时未提供,而在最后阶段突然提出,可指出对方可能故意隐瞒重要证据。
尽量要求证人当面或当庭对质或询问。
如银行流水、通讯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反驳控方指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自己的行为不符合帮信罪构成要件,或属于法定免责事由。
排除不合法、不真实、与案件无关联的证据。
对证据的证明力提出质疑,并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如婚姻关系、孩子抚养权、共同财产分配等,并提供相关证据。
确定是否存在盗窃的主观故意,证明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关注盗窃行为的客观方面,如财物价值认定、获取手段是否存在误解。
审视证据链是否完整、确凿,利用证据瑕疵作为辩解依据。
请记住,任何辩解都应该基于真实合法的事实和证据,避免使用虚假陈述或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