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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育津贴怎么算

根据最新的信息,福建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基数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天数

顺产:128天;

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15天;

怀孕3个月及以上流产的:42天;

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的:98天;

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能增加生育津贴天数。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支付主体

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其他

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发放;

如果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公司补足差额部分。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使用上述公式计算您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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