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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重归哪个管

货车超重归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同时,该法第九十二条对超载运输行为进行了处罚规定,明确指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因此, 货车超重问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处罚。如果需要处理超载问题,可以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的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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