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长的级别主要根据法院的级别和地域有所不同。总体来说,法院庭长的级别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庭长为副省部级。
庭长为副厅级。
庭长为副处级。
庭长为副科级。
此外,有些情况下,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行政级别相当于地市的副市长。
这些级别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相关规定确定的,体现了我国司法体系中的层次性和职能划分。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