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辞职是指 领导者或党政领导干部因自身过失或工作表现不佳,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因为领导成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了严重失误、失职,或者给工作造成了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引咎辞职是领导人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与自动辞职不同,后者通常是因为个人或企业情况而擅自离职。
具体情形包括:
任免机关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引咎辞职后,相关领导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会受到职务的暂停或限制,同时还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具体处分根据影响期长短而定。
这种制度旨在强化领导者的责任意识,确保他们在工作中更加谨慎和负责,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组织的形象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