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教师的产假最少为 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难产,则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此外,如果教师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建议教师在申请产假时,提前了解并遵循当地的具体规定,以确保休假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