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原告与被告需要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从收到一审判决或裁定的第二日起计算,对判决不服的期限是15天,对裁定不服的期限是10天。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届满日期。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但不可抗力除外。
上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能采用口头形式,否则视为未提出上诉。
上诉状要写明请求上诉的理由,包括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是否有误、证据是否有误、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及对判决的意见。上诉状中应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指明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并具体说明诉讼请求,如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或部分变更原判。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
上诉状应递交给一审法院承办法官,同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必须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按照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可以申请缓、减、免交。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的,将可能被视为放弃上诉。
如果案件已经做过认罪认罚且量刑在3年以下,仅因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容易引发检察院的抗诉。抗诉不受上诉不加刑的约束,因此上诉时应从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入手,寻找上诉理由。
如果同案中其他同案犯犯罪情节与上诉人相似,但判处了缓刑而未给上诉人适用缓刑,存在量刑不均衡的问题,这可以作为上诉理由。
在二审期间,可以围绕改判缓刑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等方面做工作,例如积极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开社区愿意接收社区矫正的证明等,以争取缓刑。
上诉状中应根据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明确记载相关信息。原告和被告作为自然人的,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诉讼请求的表述要明确、具体,使用规范的法律用语,并全面、合理,考虑到可执行性和现有证据的支持程度。
在上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应先叙述事实再写明理由,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叙述事实经过,并根据诉的种类的不同,重点有所区别。
上诉必须是向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通常在一审判决或裁定书后都会有不服本判决(或者裁定)在15日内(裁定为10日)向中级(或者高级、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字样,因此,只要按照要求填写即可。
综上所述,上诉时应注意上诉期限、形式、状内容、提交方式、费用缴纳、避免抗诉、量刑均衡、二审期间的努力、诉讼地位、诉讼请求明确性、事实与理由的叙述以及上诉的管辖法院等方面。这些注意事项有助于确保上诉过程的顺利进行和上诉请求的有效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