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交通罚款交给国家哪里

交通罚款应当 上缴地方财政,并最终上缴国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现场缴纳:

对于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警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并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如果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银行缴纳:

机动车驾驶人一般需要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网上缴纳:

还可以通过上掌付通网站等在线渠道办理罚款缴纳,这种方式无需外出,更加便捷。

交通罚款上缴地方财政后,一部分资金可能会用于交警的工资发放或维持交警的其他必要支出,而另一部分则会被纳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用于公共项目和开支,例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道路改善、交通管理等。

相关文章
环岛摩旅误入高速被私家车逼停?海南儋州交警通报
2025-06-29 11:07:00
下周途经G25高速的请注意,出行有变化
2025-06-12 07:22:00
危险驾驶!一实习期驾驶员被拘留!
2025-06-11 09:00:00
河北交警多措服务保障“三夏”生产
2025-06-05 12:18:00
返程高峰即将到来!广东这些路段易堵→
2025-05-04 14: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