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货车超宽超高的处罚标准如下: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半挂车,载物高度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
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且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需自行卸货分载并缴纳公路补偿费,但不处罚不扣分。
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则将面临强制卸货、罚款及扣分等严厉处罚。
货车超宽超高的处罚标准还包括:车货总质量超限车辆处罚标准超限率处罚措施和处罚标准10%及以下,批评教育并作超限记录,不处罚。有3次及以上超限记录的,责令卸载(运载不可解体货物的除外),并处300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小货车超宽超高的处罚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和第九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处罚金额和记分情况如下:
警告或罚款: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超重处罚: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严重超限处罚: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多次违规处罚: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建议货车司机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超宽超高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