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事故类别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或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
严重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事故性质恶劣造成2人以下重伤。
重大质量事故:工程倒塌或报废,或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这些分类方法有助于对工程事故进行更细致的管理和预防,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