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所允许 戒毒人员的亲属、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进行探视。具体规定如下:
戒毒人员的亲属。
戒毒人员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戒毒人员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
探视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检查。
探视人员需遵守强制戒毒所的相关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探视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警告或责令其停止探访。
戒毒人员的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在病危、死亡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后,可以探视。
非直系亲属在特殊情况下(如家庭重大变故)也可以申请探视,但需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探访:探视人员需到强制戒毒所指定的探访地点进行探访。
远程探访:通过视频探访的方式进行,需向戒毒所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强制戒毒所允许并规定了戒毒人员家属、单位工作人员和就读学校工作人员的探视权利及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如直系亲属病危或死亡,可以申请外出探视。探视方式包括现场探访和视频探访两种。建议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