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时,需遵循以下步骤进行过户:
双方应就房产归属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及补偿安排。
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离婚协议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过户确权审批表等)。
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
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通常为50元)。
取证。
双方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房产交易中心)提交过户申请。
填写过户申请表,并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但根据政策规定可能免征或减征)。
完成上述手续后,等待一段时间(通常为数个工作日),即可领取新的房产证,新房产证上的信息应准确无误地反映房产的归属情况。
注意事项:
如果房产在离婚期间存在贷款,需要先还清贷款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继续还贷,另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然后根据离婚协议办理过户。
根据当地政策,离婚房产过户可能涉及免征或减征部分税费,建议在办理过户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政策。
若房屋存在抵押权,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若通过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进行过户,需要提交相关法院文书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