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中药材的种植。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在税收扶持园区内,年度业务金额在120万内且开普票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免个税和免增值税,综合税负几乎为零。
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户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某些税收扶持园区内,个体工商户如果年开票额在120万以下且开普票,可以申请双免政策,即综合税率为零。
某些特定行业或项目可能享受免税政策,例如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远洋捕捞。
建议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了解并充分利用相关免税政策,以降低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