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债务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原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被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工商登记资料等。
建筑工程合同、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等与本案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进度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或部分完成。
付款通知书、账目明细、银行转账记录、双方的往来函件等,能够证明对方存在欠款事实的相关证据。
证人证言,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相关事实。
邮件往来、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等任何能证明你主张权利的其他证据。
提交主张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等其他诉讼相关的证据资料。
工程款欠条、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
这些资料在工程欠款起诉中非常重要,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合同关系、工程完成情况以及欠款事实,有助于法院判断案件事实并作出公正裁决。建议当事人在准备这些材料时,尽量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以便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