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过户车辆的车辆行驶本、登记证、购车原始发票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若卖方为单位,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户口上本地牌照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若买方为单位,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
机动车转移证明原件;
机动车销售发票;
行驶证原件;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机动车登记证明原件;
机动车照片一张;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保险单;
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如车辆超过检验有效期);
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针对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建议:
在进行车辆过户前,建议先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或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了解详细的过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准备齐全,避免多次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