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数额标准主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 2000元至5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 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 300000元至50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因此,对于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最低金额是2000元,低于2000元的公安机关会按照治安案件处理。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的金额低于上述标准,可能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其他情节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