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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买卖要哪些费用

在私房买卖中,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契税

由买方承担。

家庭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90平米以下的住房按照成交价1%收取。

家庭购买第一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价1.5%收取。

家庭购买第二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价2%交纳。

家庭购买三套以上的住房,按照成交价3%交纳。

增值税

住房满两年免征。

购房时间未满2年的,按照成交价5.6%交纳。

土地增值税

住房暂时免征。

个人所得税

提供发票原件的,按照(成交价-相关成本)*20%交纳。

不提供原购房发票原件的,按照成交价1%交纳。

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住房,个人所得税一律按照继承、赠与取得比例*(成交价-相关成本)*20%交纳。

出售购房时间满5年的家庭在四川省内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住房暂时免征。

房屋产权证工本费

按件征收5元/件。

交易手续费

建筑面积*3元/平方。

合同印花税

成交金额的0.05%。

登记费

个人100元/件,其他300元/件。

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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