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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给什么

法院立案后,会给予当事人以下材料:

受理案件通知书:

表明法院已经受理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通知原告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交纳诉讼费用,并告知交纳方式和期限。

举证通知书:

告知原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并规定举证期限。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明确告知原告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原告在起诉时所提交的诉讼证据接收清单:

记录原告提交的所有证据材料,以便法院进行审查。

此外,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例如:

起诉状:详细阐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证据材料:包括证据目录和证据的复印件等。

身份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委托他人代为起诉,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的函:如果是委托律师代理,需要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建议当事人在立案前仔细阅读法院提供的相关材料清单,并按照要求准备齐全,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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