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业需要的资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主要指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也称建筑工程总承包执照。它是指建设单位或者它授权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指定范围内独立取得包管以设计、施工、经营管理等活动为一体的整体性资质。
针对某些专业工程而设立的资质,如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申请专业承包资质需要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并能够独立完成相应的专业工程施工任务。
企业取得设计业务的资格,具有从事针对建筑、土木工程、工艺程序、结构工程、节能、环保等领域的设计业务的合法性。
企业取得工程勘察资质,具有从事勘察工作的合法性,包括建筑工程勘察、矿山工程勘察、机电工程勘察、石油化工勘察等专业领域。
针对施工劳务作业而设立的资质,主要是为建筑公司提供劳务派遣和分包服务。此类资质的办理有助于规范劳务市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具体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企业工程业绩: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专业承包资质(以钢结构工程为例):
注册建造师:需要一定数量的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技术职称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中级职称人员等,需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和专业知识。
现场管理人员:需要取得省级住建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的人员。
技术工人:需经过考核或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主持完成所申请资质类别要求的工程业绩。
建议:
企业在申请建筑专业资质时,应仔细对照相关资质标准,确保企业资产、人员配置、工程业绩等方面均符合要求。同时,企业应注重技术工人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技术工人的技能水平满足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