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异议是指 客户对购买的产品或服务在质量方面提出的质疑或不满。这通常涉及到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性能、技术指标等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瑕疵,以及不符合合理预期的质量情况。客户可以通过电话、邮箱或官方网站等渠道提出质量异议,而质量异议由专门的质量管理部负责接收和处理。
质量异议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买方所承担的法定义务。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并在发现或理应发现货物不符合同情形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否则将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
此外,质量异议与质保期不同。质保期通常指质量保障的时间,狭义上就是保修期,而质量异议期是买受人认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向出卖人发出通知的期限,否则视为标的物质量合格。
综上所述,质量异议是客户对产品质量或服务的不满意,并可能通过一定的渠道和程序进行申诉或反馈。处理质量异议时,应遵循相关流程和法律规定,确保客户满意度和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