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除通常由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相关政府组织机构负责。具体处理部门如下:
负责城市范围内的危房拆迁事宜,包括提供拆迁程序和要求的相关咨询。
在乡镇层面,危房拆除和改造工作由乡政府的农房办负责;在村里,则由村委会负责。
这类机构通常设在住建委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危房改造工作。
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建议您根据所在地的具体情况,联系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相关政府组织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