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要告人诈骗,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案发地:诈骗行为发生的地点。
诈骗行为实施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
诈骗结果发生地: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嫌疑人住所地:犯罪嫌疑人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报案方式
您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公安局的报警电话进行报案。
或者亲自前往当地公安局(分局)刑警支队、刑警大队、辖区刑警中队或附近派出所进行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了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您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申诉处理。
在报案时,请如实告知公安部门您被诈骗的全过程,以便他们能够受理并进行调查。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报案地点和方式进行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