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林被女儿告上法庭的原因是因为他未履行作为父亲的责任,没有给予女儿应有的赡养。尽管他们之间没有结婚,但张铁林在法律上可能被认为有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义务。在法庭上,张铁林的女儿要求他支付18年的抚养费。最终,经过法院的裁判,张铁林赔偿了女儿20多万的抚养费。这个事件反映了张铁林在个人品行和责任感方面的争议,导致他的公众形象受损,事业上也受到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