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双户口的办理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个人需先确定要注销的户口,并将两个户口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给派出所核查。
选择要注销的户口,收回其户口本和身份证,并由派出所出具注销证明。
拿着注销证明和未注销户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到相关部门如房管部门、银行、民政局等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如房产证登记更改、提取帐户资金、更改婚姻信息等。
如果后办的户口使用时间较长且与他人无冲突,可以选择注销原始户口,保留后办的户口。
双重户口可以通过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派出所注销不需要的户口,具体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对于历史政策原因造成的一人多户、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需要认真调查并在群众承诺不再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前提下,按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另一个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
如果核查对象拒不配合实情调查或无法联系,在派出所民警出具入户调查报告的基础上,保留有婚姻登记和单位或先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户口,注销另一方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具体登记方式根据居住环境和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
建议:
在办理双户口注销时,建议先咨询当地派出所,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如果涉及到社保、教育、房产等权益问题,需要提前规划好,避免因注销户口而产生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