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适用于本村和各村民小组。
镇农经站为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需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年终进行决算。
预算方案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向全体村民公布。
预算方案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严禁编制赤字预算。
年度财务报告需在集体会议上公开审议,让成员听取和讨论。
财务信息公开,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重大财务事项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
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负责民主理财工作。
每年进行财务审计,防止资金滥用和挪用。
村集体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重点审计新增债务。
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由镇会计代理中心实行委托代理。
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必须纳入财务核算管理。
严格非生产性支出,单笔1000元以上的支出需经理事会、监事会、监委会讨论通过。
对资产进行登记、归类、验收和维修,制定资产使用、调拨和报废的制度。
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完善财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