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基金委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在学术成果不够又想评职称、申请科研项目的情况下,一些学者可能会选择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论文等,以快速获得所需的结果。然而,这些行为虽然看似能带来短期利益,但实际上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实验和试错,且存在巨大的沉没成本。相比之下,造假论文的诱惑力极大,但一旦被发现,后果将非常严重。
现有的科研评价体系可能过于强调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导致学者们在追求学术成果时忽视了科研的实质内容和价值。这种评价体系可能会促使一些学者采取不正当手段来提高自己的学术地位,而不是通过脚踏实地的研究来取得真正的突破。
有些学者可能会通过去基金委工作,如担任流动主任或申请固定编制,来实现自驱动科研。这种方式可以让他们在一个相对自由的环境中,专注于科研工作,而不是被繁琐的行政事务所束缚。
有些学者在保研或选择导师时,可能已经决定了科研的下限。通过去基金委工作,他们可以尽可能提高这个下限,从而在科研道路上走得更远。
综上所述,去基金委的原因多种多样,既包括经济上的考量,也包括评价体系的问题以及个人科研发展的需求。然而,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科研人员都应坚守学术诚信,通过正当手段取得学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