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对于未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滞纳金,以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划拨当事人的存款或汇款,以满足行政决定的要求。
对于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且涉及金钱给付或物品处置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进行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
在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受损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措施排除妨碍或恢复原状。
对于某些特定义务,如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等,当事人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
除了上述方式外,法律还规定了一些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以应对复杂多样的行政执行场景。
这些执行方式的选择和应用,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执行时,也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