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人公证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申请人需用钢笔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个人申请要求详细填写相关信息。
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被继承人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遗产所有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村(居)委员会出具。
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
公证员将对提交的材料和《公证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通过后,公证员会出具《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此通知单进行后续手续。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多次往返公证处。
咨询公证处:在前往公证处之前,可以先电话咨询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顺利进行。
注意时效:注意公证书的领取时间,及时领取以避免影响遗产继承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