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应当在 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具体来说: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因此,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选择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如果涉及跨地区的非独立经济核算分支机构,则总机构需要负责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而分支机构则需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建议在办理税务登记前,先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