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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低保是什么部门

办理低保的部门和流程如下:

申请受理

城市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农村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初审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查,对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批准其享受低保待遇,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监督与指导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确认工作,并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受理和初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总结:

办理低保的部门和流程包括: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查,并批准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联系当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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