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居住证为持有者提供了许多便利和权益,主要包括: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天津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安排就读。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在天津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限价商品房、购买所在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
办理普通护照、赴港澳台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享受计划生育服务,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享受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享受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参与居住地的社区事务、评选表彰等。
非津户籍人员持有居住证是参与天津汽车摇号的必要条件之一。
通过积分方式取得天津市常住户口。
这些便利和权益体现了天津市政府对外来人口的关怀和服务,使其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有助于流动人口在天津稳定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