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注销是指 机动车驾驶人因特定原因失去驾驶资格,由车辆管理所依法取消其驾驶证的效力。这些特定原因包括:
死亡;
身体不适;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
提出注销申请;
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且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
注销驾驶证是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资格的一种正式终止措施,意味着该驾驶人在法律上不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如果需要重新获得驾驶资格,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申请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