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封条应当贴在 显眼位置,以便让人容易看到。对于可开启的被查封物,封条需要贴在被查封物的开启位置,确保被查封物在不损坏封条的前提下无法被开启。
具体贴封条的地点可能因情况而异:
有些情况下,法院会在公告栏中张贴封条,例如西安未央区法院就在法院的公告栏贴查封公告。
对于可开启的被查封物,封条需要贴在开启位置,以确保其无法被擅自开启。
例如,厦门鹭港妇产医院的玻璃门上就贴有法院封条。
建议在具体执行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贴封,以确保封条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