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一般时间限制如下: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将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从提交仲裁申请到仲裁结果出来,一般需 两个月至三个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通常不超过十五日。
建议
及时申请:劳动者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以避免超过时效。
准备充分: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应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在仲裁过程中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注进度:在仲裁过程中,可以关注仲裁进度,必要时可以咨询仲裁机构或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