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以采取以下投诉步骤:
向物业公司前台或经理室投诉,尝试解决问题。
向小区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或者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如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如果投诉涉及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例如违规收费,可以向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如果问题涉及公共设施,例如供电、供水、电梯、燃气等,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例如供电部门、供水公司、市场监督部门等。
如果上述步骤都没有解决问题,可以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向相关区市及主管部门提交投诉报告,例如违建问题可以向城管局投诉,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质监局投诉,物业自身的问题可以向住建局物业科投诉。
建议投诉前尽量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便于相关部门能够更好地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