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虑投资私募基金时,以下是一些投资者应当避免的私募类型:
违反《证券基金投资法》第91条,公开向非合格投资者宣传私募基金的行为。
对合格私募投资者门槛进行通融处理的行为。
私募公司另外签合同保证最低收益率的行为。
推介时声称基金不会亏本的行为。
私募管理人未到中基协履行备案手续即开始投资的行为。
利用他人设立的有限合伙开展募资,规避监管的行为。
私募机构在管理人资格被注销后,买“壳”或借“壳”继续募集资金的行为。
对于股票策略私募基金而言,最多接受一年计提一次业绩的行为。
规避那些为了博取短期排名而采取冒险投资策略的私募基金。
慎重对待那些媒体反复吹捧,到处做广告的私募基金,因为它们可能更关注管理费收入而非投资能力。
避免那些仅依赖一两只股票或公司获得收益的私募基金,因为它们的投资能力圈可能很窄。
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时,应该仔细审查私募基金的合规性、管理人的信誉、投资策略的可持续性等因素,并确保充分了解所有相关信息。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