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退休是指 劳动者因在工作中遭受了工伤或职业病,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伤残程度或病情等级,不再具备工作能力,因而需要提前离职的情况。具体待遇包括: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或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退休与普通退休的区别在于,工伤退休者是根据其伤残程度或病情等级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待遇,而普通退休则是劳动者年满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建议工伤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前,详细了解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