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也称为违章建筑,是指 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形式包括:
未经批准的各种改建、扩建、搭建、加建、新建。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未经批准的临时用地上进行的建设。
未经批准的临时建设工程。
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或擅自变更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的建设工程。
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非法占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过道、人行道等)、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这些违建形式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且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布局,弱化了城市功能,直接影响了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使城乡规划的法定性和严肃性受到了侵犯和挑战。
建议: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对违建行为的认识和法律意识。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防止违建行为的发生。
严格执法,对发现的违建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