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直接抽签: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名录中随机抽取2家作为备选单位,建设单位可选择其中1家。
报名抽签:发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从报名的代理机构中随机抽签确定。
报价抽签:发布竞争选择公告,按报价高低排序后,随机抽签确定。
通过评估代理机构的能力、经验、服务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后选定。
在监督下进行两次抽选,第一次由参与者抽取号码,第二次集中抽选确定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需满足特定条件,如良好的市场评价和考核结果。
招标人需在政府指定媒介上发布公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不良记录有效期内代理机构不得参加随机抽取。
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应考虑代理机构的专业能力、行业声誉、过往业绩、服务质量和价格等因素,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