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公休假期主要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法院内部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总结: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院在星期六和星期日实行公休,不上班。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未婚法官探望异地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法官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法官探望异地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法官结婚、本人可以休带薪婚假。
法官的父母或者配偶、子女如果去世,可以休带薪丧假。
法官探望异地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综上所述,法官的公休假期主要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以及根据工作年限和特殊情况确定的年休假和探亲假等。具体的假期天数和安排需要参照法院内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