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广东剖腹产的产假为 208天,具体包括:
1.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4. 晚育的,增加15天;
5. 剖腹产:顺产98天+剖腹产30天+奖励假80天=208天。
因此,广东剖腹产产假是208天。建议了解最新的政策变动,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